请问,以前承包的土地,在村里的主导下转包别人建了养牛厂,请问这样情况下的土地如何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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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转包的相应法律条文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
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同时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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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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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