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是再婚家庭,父母再婚有一子,养父现在要把房子赠与我弟弟,我该如何?

2019-05-21 11:13: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 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归属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原产权人。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婚前夫妻财产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关键是对财产的认定,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只能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因此,有没有必要将赠与的财产约定一定的条件,附上一定的义务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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