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盟了一家集成墙板公司,公司宣传没有加盟费,直接进货就可以,但是签合同时说先叫十万的预存货款,经理解释说以后进货会在里面扣除,可是签完合同后就变了,说这十万是每次进货后按一定比例反还,请问这算是合同欺诈吗?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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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连锁加盟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每一项权利要对应一项义务,双方是平等的。
2.合同是否能执行到位,是否存在不可能执行到位的条款。
3.注意合同的几本版本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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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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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