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17岁少年涉嫌强奸幼女。可以缓刑的吗?申请缓刑是不是一定得犯人的家属去申请的???比如说宣判之后是判了一年六个月能缓刑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5-18 13:49: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一审时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被法院宣判缓刑的,在法院宣判后就可以马上出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如果法院对在押的被告人宣告缓刑的,应该在宣判后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对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被告人是当天就可以出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 强奸未遂的,也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属于犯罪未遂,且有被害人谅解的,应当从轻处罚,并可以争取减轻处罚,并可以争取缓刑。至于有肝硬化、胃出血疾病的,与是否判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病情较重,经检查不能收押服刑的,则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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