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住高层,是复式房子,占14、15两层。家里楼顶那层推开门就可以进入一个平台(没有任何改动,开发商就是这样设计的)。平台一半是我家14楼的屋顶,一半是隔壁邻居的屋顶,邻居没有任何门进入这个平台。我在平台上自己搭了个葡萄架,没用钉子全部是榫卯结构。但是隔壁邻居天天闹,说在他家屋顶搭架子不行。我没盖任何房子或封起来,只是个葡萄架。因为屋顶确实不在房产证里,这种屋顶平台都是开发商赠与,不计入房产面积,所以没法证明是自己的。。开发商已经联系不上,物业不管。请问根据最新物权法我是否属于合法使用?邻居一个劲儿去城管闹事,城管没办法要求拆,说是公共的,但是难道不应该我15楼的楼顶才是公共的吗?我自己家推开门就是的平台不应该是我自己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