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苏XX等四家拍卖公司在报纸是刊登拍卖公告:受法院委托,拍卖位于XX的房地产,其中房屋建筑面积60

拍卖
2019-05-16 10:18: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是产权清晰,权利无限制(即无抵押和司法查封)。  
    一、委托人需提供的文件:  
    1、委托人为企事业单位的:  1)房地产权证正本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资格证书  6)上级主管或董事会同意拍卖房地产的批文或决议正本  7)规定须评估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  1)房地产权证正本  2)权利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明  3)共有人及满18周岁居住人同意拍卖房地产的声明正本  
    二、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合同内注明的主要事项:  
    1、委托期限  
    2、拍卖佣金  
    3、拍卖保留价  
    4、成交款支付方式  
    5、相关欠费及过户税费承担方式  
    三、结算方式  在完成与买受人的过户手续后,由本公司将扣除佣金后的款项支付给委托人。委托人在收到款项及佣金发票后,应出具收据给本公司。  房地产竞买人应注意事项  
    1、在指定时间到房地产现场看样。看样时,应注意楼层、朝向、光线等对房地产的影响。竞买人自己丈量的房地产面积无法律效力,实际建筑面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准(可凭身份证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交中心调阅)。  
    2、物业管理费、电梯运营费等日常需缴纳的费用可至当地物业查询。  
    3、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料及保证金到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签署《竞买合同》。  
    4、自然人可用现金或者现金本票支付拍卖保证金。企事业单位必须用该企业出具的银行票据支付拍卖保证金,拒收现金。  
    5、准时参加拍卖,理性参加竞拍。  
    6、参加拍卖时,须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以拍卖师落槌的方式表示成交。  
    7、拍卖师可按房地产的总价或者单价进行拍卖。  房地产买受人应注意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记录单》上签字。  
    2、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3、在本公司指定的时间携带过户所需的证件前往房交中心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涉及的过户税费按照国家现行的房产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与委托人办理房地产交接手续,结清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5、凭房交中心出具的“收件收据”于21个工作日后自行到房交中心领取“房地产权证”原件。
  • 房屋拍卖的基本程序: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
    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
    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的保证金。
    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
    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2、第2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4、变卖
    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