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了30天班。不想干了,人家说不给我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2019-05-16 07:59: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如果劳动仲裁后还是不给工资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然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际上,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子很好解决,到人民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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