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有外遇,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吗,另外两个小孩会不会都判给男方,一个6岁,一个3岁

2019-05-15 19:39: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男方因为与他人同居,或者家暴等过错造成离婚,女方可以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一年内主张得到相应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你好! 赔偿要有法定的理由和证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一方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其一是双方协议离婚,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其二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根据双方的各种条件进行分析,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即谁的条件比较优越,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那么孩子就判决归谁抚养。另外,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判决归女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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