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下,别人说我带走他孩子,我并没有带走,恶意打恐吓的短信是不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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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恐吓威胁对方是犯法的。 法律规定如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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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恐吓的情况可能涉嫌恐吓威胁罪,若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一)随意殴打他人,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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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