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有朋友被儿媳妇拿她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本金2万多,2012年到现在一直不还变成7万多,请问如果还不上钱的话我朋友去坐牢还是媳妇坐牢?因为银行单子上都是媳妇儿的签名。谢谢!

2019-05-12 09:1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信用卡需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柜台办理,照片形式是不可以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若使用的是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军人需提供军人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可以是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请写明具体的公司名称、部门、岗位及收入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或经推广员核实过原件并注明的工作证牌复印件;

    3、财力证明:可以是银行代发工资记录,或所得税扣缴凭证,或房、车、存款和投资市值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定期存单的复印件)等能证明您财力水平的资料。其他可供参考的文件还包括:近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水、煤气账单、他行信用卡账单等。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涉案六万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巨大”标准,依法量刑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量刑是很重的,建议尽快归还。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刑法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刑法196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19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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