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把车借给我哥开,我哥把别人撞伤了,请问我有赔偿责任嘛?

2019-05-11 02:15: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交通事故处理索赔的程序如下:
      
    1、协商。
      
    2、申请交警调解。
      
    3、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4、如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可申请法院保全其财产。
      
    5、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