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工厂发工资时,以个人形式发放,补缴住房公积金时,管理中心不认可,应向那部门举报

2019-05-10 04:5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补交你自己决定,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申请自己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新单位是否帮你,看单位的态度了,或者看具体办事人员的态度了。
    不过补交与否对你影响不大。
    公积金规定12个月以上,断了以后,必须再次连续交6个月以上就具备申请贷款资格,你不至于就在工作没找到的情况下要购房吧。
    在没工作的情况下,没有稳定收入,购房贷款基本申请不到的。
  •   单位少交或者不交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
    一、程序1.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2.非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提取所需材料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三、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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