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1月份我诉讼离婚,对方写了保证书,上面写没做到就自动离婚,后面就调解和好,但现在一直都没有联系,半年后诉讼能离吗

离婚
2019-05-10 00:00: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婚姻法规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是不存在自动离婚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存在重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如果要离婚,还应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由法院判决离婚。只有经过上述途径才能依法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
  • 起诉离婚应该提供的材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
      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 已经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1、携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到做出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不履行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文件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用;
    4、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通知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履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物)。
    5、人民法院执行中止或终结。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承担履行能力的,可以作出执行中止的决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的,执行终结。
    6、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
    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一般只限于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