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人财产只有一套75平方房屋,银行贷款36万房屋抵押,欠我10 万,请问法院可以拍卖其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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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06:27: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收入证明;学历证明;近半年银行流水;用途合同(工艺品、家具、装修等);第二居所证明或直系亲属房产;其他财力证明(车、房、股票、基金、定期存款等);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 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如下:

    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收入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5、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6、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7、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 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
    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偿。其中: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的,到期后无力清偿,银行可以在拍卖抵押物受偿不足的情况下继续追偿,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则不足部分最终成为一笔坏账而已。
    但如果是个人,则银行在受偿抵押物价款后仍有不足的,依然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注意,我国的法律是禁止以物抵债的,抵押债权到期后,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拍卖抵押物受偿,但不能直接到期拿货抵债
  •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您将按揭房产再抵押的合同行为,如果未经银行同意,则属于无效合同行为。
    此时您与借款公司的借款主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您仍需偿还借款,但对方对房产无优先受偿权。如果您再抵押的行为事先经银行同意,且是用已还清部分的份额抵押的,那么在您无法偿还债务时,借贷公司可以诉请拍卖您的房屋,就其所拥有的抵押权份额优先受偿,银行优先受偿另一部分。
    如还有剩余则属于您个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