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甜品店连锁总部。加盟商合同到期,未有续签。公司授权,商标,商号使用权,员工培训,和技术资料。加盟合同明确标注。加盟商合同结束后三年内。不允许经营公司同类产品。但是现在有加盟商合同刚结束就开始自己更换招牌和商标从事我们的产品经营和招商活动完全套用我们的产品 和菜单。请问如何解决?

连锁加盟
2019-05-09 06:2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下是加盟授权书的大致格式:授权人:xx商贸有限公司 被授权人: 经我公司对加盟申请人 进行资质审核,认为该加盟人符合我公司加盟要求,同意其在 省 市 区 路(街) 号( 内 层)加盟经营xx项目。 有关加盟的权利与义务及规定均在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中体现,本授权书仅对加盟人的加盟意愿进行认可,作为我公司同意其加盟的证明,以便加盟人与经营场地的业主洽谈租赁事宜,我公司特别声明:除此之外,本文件不具备其他任何作用。
    尤其是授权人不对本授权书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注册商标的好处
      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维护商品的信誉和形象。另外,注册了的商标不仅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拓展市场。
      正因为商标可以让如此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所以企业拥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商标就显得尤其重要。除此之外,注册商标还有一系列的好处:
      1.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2.注册商标,还可以形成一种独特的品牌形象,在任何地方,只要看到这样的商标。就能让消费者联想起这一产品,创造一定的市场认同感。
      3.注册商标,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国际贸易,拥有一定的国际认同,进而形成一定的国际地位。
      4.注册商标之后,如果以后不再使用这一商标,可以转让,可以抵押。
  • 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
    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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