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孩子跟着女方户口在女方村里,女方的土地承包权利和孩子的承包权利是否还享有

2019-05-07 20:3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后,女方再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何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离婚后,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 一,婚姻登记条例没有规定结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至另一方。
    二,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离婚,则必须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破裂等证据材料,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
  •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视情况而定。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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