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故意伤害罪被拘留,后面跟受害人和解了,然后保释出来了,法院一直没通知开庭,请问一般多久开庭?

刑事辩护
2019-05-07 09:4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达到轻伤标准的,就不只是刑事拘留的问题,接下来还要逮捕、判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在进行刑事审判的过程中,符合法律条件的还可以依法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 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三日内答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根据刑诉诉讼法第51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刑事拘留期间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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