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搬的前一天才通知员工要从温州搬到杭州,并未提前一个月的时候通知员工,员工在职期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龄在2年,要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06 22:3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  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
      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现根据两个案例,点评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计算赔偿。
      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如果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一、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的;
      
    二、如果你公司的行为有违法劳动法第38条中的其中一种,你可以以其中的一条为理由,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有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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