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款,我父亲在借条上签字了,但是在我父亲的名字前没有任何解释,是中间人还是担保人,只是单独的名字。现在借款人跑了,请问我父亲有连带责任吗?

2019-05-05 11:3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上就有个担保人签名,到还款日借款人还不了钱或是借款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属于对债务提供保证,如果没有注明保证方式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并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还款日期到后,如果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即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担保人必须要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 没有担保人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借条经借款人签字,出借人提供借款,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借款协议书上保证人签字是否负法律责任?当然要负担保责任。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偿还,如果是连带担保,债务到期,其可以直接找担保人偿还,担保人偿还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