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怎么责任划分,把我撞到十字路口的西北角,请问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怎么责任划分,我开机动车从东往西,对方开机动车从南往北,通过农村村里一个十字路口,我到路口减速慢行,没有见到别的车辆,我才通过,对方以60码的速度,未减速直接撞到我的左前轮位子,把我撞到十字路口的西北角,请问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我描述不祥的地方请问我,谢谢!

2019-05-04 22:4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在路口,机动车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4项:交叉路口不得超车
    2、如果普通道路上,机动车应付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2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3、行人应付事故的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2项:“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 简单来说
    (1)一方路口有让行交通标志的,需要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需要让行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是另外一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没有红绿灯的,由东向西的让由北向南的先通行,由北向南的让由西向东的先通行,由西向东的让由南向北的先通行,由北向南的让由东向西的先通行。否则发生碰撞以后,需要让行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是另外一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