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晚上开车,有个人开车,车头刮了我车尾一下,当时我没注意到,后来他追上我说,刮到车了,后来下车看了,没什么事,他也说没事,算了,就走了,他会不会讹诈我,说我肇事逃逸?那时候塞车的,是响了一下,不大,我以为我的小孩在后面搞东西,碰撞的,我还看了一下后视镜,他是从应急道拐出来的,我车在走嘛,看后视镜的时候已经分开了,我就以为不是车碰的,是我小孩搞的、下车的时候,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没事了,就开车走了,我也没看到他的车刮成怎样、当时我就想,是他违章的,没什么事就算了,反正我的车问题不大,就算了,现在想想,就怕他讹我。。如果他讹我,说我肇事逃逸咋办,怎解决?

2019-05-04 08:0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车主死亡的话,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
    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然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肇事逃逸商业保险赔吗?
    第三者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既然法律无明确规定,那么主要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若有,应从其约定。依据民事自治原则,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