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立即报警,然后我逃离现场,第二天自首,保险公司会赔偿吗,指的是商业险

2019-05-03 16:3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既有交通事故又发生医疗纠纷的:
    先起诉交通事故再起诉医疗事故。前者要省事的多。按医院诊断书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保留医院的诊断书和有关证据,起诉时要用到。还须进行医疗鉴定。
    找个好点的律师,多花点钱省事。
    交通事故一般就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
    医疗事故赔的多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1.如果只是车辆损失,双方都认可责任归属的时候可以签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认定书,或者等交警来裁定,留现场照片,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勘察定损。
    2.对方的车辆也由全责一方保险的公司来定损,定完损去正规修理厂或5S店修车,对方修车的钱需要全责方垫付,但是发票,修车记录,定损单,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行驶本驾驶本复印件都要上一份。然后拿着自己修车的材料和对方的材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如果自首并且积极赔偿,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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