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离婚证,有法院判决书,但是判决书找不到了,如果再婚,请问怎么领结婚

离婚
2019-05-03 09:39: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只有离婚协议书 没有离婚证 法律上不算是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可以再婚。
  • 男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相关知识  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  
    1.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您好,依您说的情况,有两种情形。 第
    一、一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就是离婚证,只要判决书生效了以后就可以领结婚证。 第二,双方协议离婚,达成了离婚协议但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男女双方还具有婚姻关系,并没有离婚,不能领结婚证,否则涉嫌重婚罪。 建议您妥善处理,如属于第二种情况,和男方协商一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