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73年下乡,1975年参加工作到央企,1988年,应调动工作和领导发生冲突,被单位处名,到2000年又回单位上班,(这中间12年单位提出工龄不算)至今年6月退休,现在医保局又让我补交医保费1万5千元,说是我不够30年,可我回单位上班时,领导有批复以前的工龄和以后的工龄都算,就中间12年不算,请问我现在应该交多少年,

2019-05-02 18:3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但不含折算工龄)满15年。从你的情况看,一是将来退休时已缴费29年了,完全符合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只要你一直在缴纳,不存在补缴的问题,二是退休当然与工龄(包括缴费多少)有关,92年以前的工龄视为缴费年限,以后的是缴费多少(这与你的工资收入比例有关),所以工龄越高、缴费越多,将来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它们是有关系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试用期算不算工龄?
    试用期算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 与人发生冲突,关于刑拘的时间,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拘留最长可以到37天,其中7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建议尽早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是逮捕以前。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 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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