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咨询一下,借条不是借款人和担保人写的,只是按了手印和签名, 借款是1万元,小写的1,还有借款人和担保人这几个字也不是借款人写的,法院起诉能赢吗

2019-05-02 18:3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 1、 只要双方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都有法律效力;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均有详细的规定,建议查阅

  • 1、民间借贷的借据(借条)必须写明借款数额,并由借款人签名。有借款数额和借款人签名,借条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2、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借据应当写明下列内容:出借人姓名,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借款利息,借款人签名。有担保人的,同时需要由担保人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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