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说必须出院才可以理赔。求助

保险赔偿
2019-05-02 09:3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 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 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5、 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
    8、 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 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管理法而不是保险管理法,禁止酒后驾车,只是从交通管理的角度考虑。对于保险是否赔偿,必须由《保险法》、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特别的规定。理论上,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对于保险赔偿并无影响。
    因为汽车保险就是在转嫁各种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不是违章造成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负担下来。如果要想不赔偿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把酒后驾车作为免除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写出来。
    一旦驾驶员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这些合同条款拒赔。这样的合同条款,称之为“责任免除条款”。
      但是,《保险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由于这种“不赔偿”的条款,会对驾驶员、车主、受害者产生重大不利后果,保险公司就应该在投保的时候,特别提醒车主注意一下,让他们了解和接受。如果他们不接受,可以选择不投保、或者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
    否则车主事先不知道这些,投保、交了保费,出事后保险公司却不赔偿,那对他们的打击太大了,会让人觉得保险公司缺乏诚信。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1、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比例来综合认定。
    2、出院后先申请伤残鉴定再计算赔偿金额。
    3、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4、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户口、年龄、法医鉴定结果和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计算。
    5、将相关的责任主体:车主、司机、保险公司等一并起诉 。 另外,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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