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上班 没有签订正式有效合同 工作2个半月 辞职扣一个月工资 工厂有这个权利吗

2019-05-01 09:13: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
    (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 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也是可以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则不需单位批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违约金
  •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
    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
    2、资信审查。
    3、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 如何避免劳动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
    一、依法严格签定劳动合同。
    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法签订有效合同是预防合同纠纷的根本。
    二、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合同”出现。
    三、预防劳动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要坚持权利义务平等,对于已方的履约能力要有正确的估计。
    四、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
    尽管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两种形式,但签订合同时还是要坚持书面形式,而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如果当事人缺乏经验,可以参照国家推广的相关示范文本,以避免合同条款的疏漏或不规范。
    五、充分重视合同或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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