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用人单位只有协议,现在单位房屋到期遣散员工。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算法吗该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算法吗?你好,我跟用人单位只有协议,现在单位房屋到期遣散员工。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算法吗?

2019-05-01 02:3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你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外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二、如你被认定为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你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住院期间公司没有为你提供护理人员,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护理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由公司安排工作。如无法安排工作,由公司支付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你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上述工伤待遇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支付,其余工伤待遇项目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
    五、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应该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公司支付。
    六、所以,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应该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买社保,由公司支付。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应该在你入职之日起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 根据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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