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县级法院判决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赔偿被告人25000元人民币,女方为被告,男方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请问能维持原判吗?

离婚
2019-04-30 23:0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百七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
    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 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 民间借贷不服判决:民间借贷中级法院二审判了后不服判决不能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宣判后若任不服则可以申请再审,不过需有下列情形之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申请上诉的,上诉是否可以推翻一审判决需要根据上诉请求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如果对于在他们公司所在地的管辖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