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撞到一个逆行的电动车,对方受伤我带去医院检查缴费都是我,现在报警处理了,对方的主要责任,医药费是不是应该退给我?

2019-04-29 13:15: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答如下:电动车撞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自己骑车也不快,一定要第一时间确认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只是轻微刮碰摔倒了,就不要为此耽搁太长时间。确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还是行人,如果是行人的话骂他一句就走人,如果是自己的错的话尽快私了给点钱就行。
    如果自己电动车骑的偏快,伤者感觉有点严重或者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性命攸关的事情可马虎不得。紧接着打电话给交警,和交警备案了才不算是肇事逃逸。
    伤者受伤严重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主要责任不在自己,是伤者突然间闯到电动车前面导致事故的,这时候可以只让伤者的家属上救护车,自己不用去。或者自己也受伤的话,一定要记住各自付各自的医疗费。
    至于最后自己要赔偿多少的事情就交给交警来处理。不然很容易遇到伤者在医院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情况。
    如果可以肯定责任归自己的话,那就不要在意这点小钱了,这种时候救回伤者和获得伤者的谅解才是最为重要的。
    治疗结束后有一些伤者可能会想要一些经济赔偿,这也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想要讹人的话,该让交警和法院来的就来吧。
    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自己家里有点钱的话就无所谓了,如果家里的经济比较拮据的话一定要告诉医生和伤者,哪怕哭也得流入出来。
    打交警队的电话,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记录、接着送伤员去医院拍片检查,然后交警会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双方进行签字,责任认定书生效。如果只是一般的皮外伤,交警也会给当事人做简易的解决方案。
  • 目前电动车还不算机动车,因此即使电动车的驾驶员喝酒了,酒后驾车,也不属于酒驾处罚的范围。从事故的情况看,可能是电动车的驾驶员是酒后驾车,但机动车应当在驾驶过程中,对电动车的违章行驶有所防范。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中勤于观察,采取措施得当,也许就不是机动车撞电动车,而是电动车撞机动车,那样,机动车的责任就要小得多,现在的情况就要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而电动车负次要责任。
    这是交警在认定责任时,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划分责任时常用的划分方法。如果非机动车没有酒后驾驶这一项,可能就会判机动车为全责了。
  • 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应该给交警打电话,不要让肇事人逃走,也不要被肇事人的花言巧语,什么会负责到底给骗了,无论如何都要给交警打电话,把事故责任单拿到手。
    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去医院治疗,把所有的费用发票都留着,包括挂号费、医药费等,一定要保存好,然后要让医生把情况都写明白了,也用得上的。
    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接下来如果伤得严重的,一般来说去一趟医院的都用不着理赔了,但大多数去一次肯定是不够的,那么来回的打车费也是可以赔偿的,但是小票要放好,日期得是跟去医院的日期相同,同一天只能算最多两张。
    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另外有一个误工费和护理费可以赔偿,这个根据各人情况不同而不同,也都要相关的证明的。伤的重的有一个伤残鉴定的,会赔的比较多,但这个大家也不愿意了,还是希望大家平安。
    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最后等伤好的差不多了,可以找肇事人先调解,好说话一点的基本上有各种费用依据问题就不大了,那难搞的可能就要上诉了,找个律师,把这些资料都备齐了,到时候律师也会跟你说的要哪些材料,那么就没问题了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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