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一九九二年生了第二胎,因为计划生育的原因,放到小孩大姨家寄养。后来他们征得我们同意后,给小孩在他们那边报了户口,也就是小孩被他们收养了,但是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由于他们的溺爱,小孩养成了极端自私的恶习,但是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随着小孩年龄越来越大,这些恶习越来越厉害,以至于不能正常的在学校学习。他养父母没有办法,就联系我们,让我们带,因为我们两口子是小学教师,就在我们的学校就读,他身上的恶习太多,平时就给他讲些道理,他觉着受了委屈,就和他的养父母诉苦,他养父母听到后,也不征求我们的意见,就擅自把小孩接到他们那边,要是在和他们闹,他们又让我们接过来,就这样反复多次,小孩心理上有毛病

收养
2019-04-29 09:4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二胎政策开放前,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早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对于您的疑问教师生育二胎新政策是什么的解答如下:城镇和农村照顾生育二胎的条件 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照顾生育的夫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只有一个子女,且其子女有非遗传性严重残疾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均为全国1000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7、再婚前无计划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或者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为两个以下子女的丧偶者;
    8、在矿区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9、平原、丘陵农村的村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10、从事海洋作业 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11、山区、坝上农村的村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12、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村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1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特殊情况的。 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生育妇女的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必须在4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可缩短生育间隔。
  • 法律怎么认定了个人的年龄,是按身份证吗? 正常情常下,一个人的年龄是以户政登记机关的登记载记为准,包括根据它的记载派生出的居民身份证也可以证明其年龄,这个记载在公民的社会活动中可以证明其年龄。
    在特殊情况下对年龄有争议的,又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骨龄鉴定法”,并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 特别是刑事诉讼中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死刑案件的核定,一般应当以户籍证明为依据;对户籍证明有异议,应当根据出生医学证明、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综合进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骨龄鉴定,并将结果作为判断案犯或罪犯年龄的依据。
  •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是符合计划生育的还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只要是女职工怀孕的,就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保障权(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是例外)。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当地计划生育机关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基本上和用人单位无关。
    因此,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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