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想离婚,我们有一个女儿六岁一个儿子四岁,原因就是我生了女儿后一年出轨了但是我很后悔想好好跟他过:他也接受了,后来我们生下儿子现在四年了可总是为一点小事就吵架还总是提醒我对不起他所以他说现在都是我自找的,可是我觉得我心好累

离婚
2019-04-27 07:1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不同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加以分析:  
    (一)离婚后悔之对离婚本身后悔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按要求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这个时候,不能再要求不离婚了,因为离婚已经成了事实,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和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再次成为夫妻。  
    (二)离婚后悔之对财产分割后悔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司法解释规定,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驳回诉讼请求。  
    (三)离婚后悔会之对抚养孩子后悔  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求,法院会按照诉求依法作出新的判决。经常碰到的例子偶探视权等等。
  • 离婚时儿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1、男女双方之中一方出现过错行为,但是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就等同于对方没有过错行为一个效果。即便对方真有过错行为,但是当事人证明不了,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2、如果男女双方都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划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适当照顾女方与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3、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且双方都不存在过错行为,其中一方也不存在未抚养子女 照顾老人付出较多的情形,那么双方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
    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 要求另一方给付赔偿的,
    另一方应给付赔偿。
    如果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的,则按照约定的比例和范围详细确定自己的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按照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