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俩协议离婚,房产各占一半,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女方付给男方一半的房款,最后过户给女方。因为现在还是回迁协议,到办证时,男方不愿意过户怎么办?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还需要公证吗?

离婚
2019-04-26 10:5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单方面一人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的相关合同(在当地的相关房地产交易可买到),在相关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相关的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拿去房地产的交易进行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之后再给他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实际上不复杂,只要双方的相关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果一方不去了便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通常都会以书面离婚协议的方式对包括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割在内的多项问题进行约定,男女双方在落款处签字就代表认可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没有法定的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该协议就合法有效,男女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
    如果协议离婚后就婚姻债务问题达成的约定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双方带着证件去当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房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
      房产证减名字流程:
      
    1、离婚双方带上身份证、离婚证、已公证的离婚协议、契税证、房产证等;
      
    2、离婚双方去本地住房管理交易中心,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
      
    3、缴纳工本手续费;
      注:过户前房子按揭已还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