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我们没登记,有孩子后他母亲走了,联系后不给办理出生证明,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女方给办理出生证明吗以起诉女方给办理出生证明吗?当时我们没登记,有孩子后他母亲走了,联系后不给办理出生证明,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女方给办理出生证明吗?

2019-04-24 18:55: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2.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宝宝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办理。
    (1)待小朋友出生后,父母需携带两人身份证,在孩子出生时所在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父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记录》,前往小朋友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申请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证明的相关流程如下:a.拿着《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缴纳费用。b.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c.单子上一般会有如下的内容需要家长填写:爸妈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宝宝的名字,宝宝的户口地址,妈妈的居住地址等等。若在住院期间,小朋友尚未取好名字,可用小名暂代。但是产妇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确定宝宝的姓名,否则部分医院不会发《出生证明》。

  •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此外,我们一定要关注办理出生证明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辛苦办理好的出生证明却失去了效用。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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