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打架致人轻伤二级,现在已经拿到了谅解书,以前没有案底,这种情况会判缓刑吗? 法院会怎么执行?我现在在取保候审阶段,会不会当庭宣判?如果当庭宣判了缓刑我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回家?如果没有,我还得被收监一段时间等判决书下来吗?

刑事辩护
2019-04-24 10:0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满18周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完取保候审后,应当依法遵守下列各项: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缓刑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如果取得受害人谅解,法院可以酌情轻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免除刑事处罚。
    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被判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性很小。
    打架后致人轻伤的,通常情况下可以认为情节较轻,因此如果取保候审并取得当事人的谅解的,可能不会被依法判刑。但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由检察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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