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判定解除收养关系,请问我外婆和我舅舅(收养)因为十几年前的一点矛盾,至今无往来,现在没有动手纠纷,只是偶尔通过别人的口中传达一些怨恨和对骂,其他6和女儿都已经在赡养外婆,舅舅没有任何赡养看望举动,外婆想解除收养关系。外婆和舅舅没有住在一起,法院会判定这属于无法共同生活吗?会支持解除收养关系吗?

收养
2019-04-22 15:2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按照前述《收养法》第26条的规定,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不享有单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权,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依法要求解除,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和另一方达不成解除协议的,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当查明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和有关事实,根据《收养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遵循收养法基本原则,依照法定条件进行处理。
  •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者方式:一是协议解除;二是诉讼解除。  收养的协议解除  指根据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终止他们之间关于收养关系的法律行为。
    协议解除的协议可能有两类:第一类是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但需要注意的,若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应当取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二类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的协议解除。养子女年满18周岁之后,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自己可以对收养关系的存续作出影响,故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无法公共生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除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外,还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的诉讼解除  法定的解除情形: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要求解除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双方无法达成。
  • 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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