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保险公司工作了3年,是业务总监的助理,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怎样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0 14:0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会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
    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们在这里工作不到一年的话,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付1个月工资。应该是都能得到。
    严格讲,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企业代扣代缴。发给个人是不合法的。你单位属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应该补缴.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支付补偿金: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2、合同未满自动离职的。
    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被开除的。
    4、合同自然中止的。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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