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小厂上班没签合同。辞工辞不到,辞快工也不批,请假也不行。该怎么办?

2019-04-20 13:5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非特殊工种,未满十八岁(只要已满十六岁)仍应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若单位未上社会保险,你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权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 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使自己在劳动者维权时处于主动地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无法证明双方约定合同内容,甚至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使维权处于被动地位。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迟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后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了如下的法律责任。
    (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1个月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部分用人单位的管理者对此没有用引起重视,认为已经与劳动者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也有的管理者认为与员工彼此之间已经比较熟悉,为了省事,只与员工有个口头协议。
    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存在风险的,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这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双倍的标准支付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防范用工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增加用工成本,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你好,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不需要批准,到期自离即可。如果公司不批准,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有,对中小企业以及企业的影响,主要应当注意一下方面:

    一、完善用功法律程序。

    1、不签订劳动合同得不偿失(超过一月,不足一年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旦遭遇群体维权后果很严重)。

    2、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视为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有苦难言(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尽可能地完善员工社保(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给员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给半年工资补偿,超过半年的给一个月工资补偿)

    4、如果员工经常外出,还应该给员工加买人生意外险,万一发生工伤意外有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或者全部责任,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下,更应该这么做,以便降低风险自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