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改房,购买后,土地证过户的土地出让金有谁承担,是卖方还是买方,谢谢!

2019-04-19 13:3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就放心购买,如果是出让性质土地,房主没有办理土地证,就有原房主去办理完毕土地证再过户给你,如果是划拨或者集体性质土地证,需要你借出来大的土地证,到土地局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你个人名字出让性质土地证。
  • 根据《土地法》规定,地上物属于土地的使用权人,因此如果有单独的土地证则必须过户,如果是房地合一的就一齐过户了,这种房产土地证上面注明了土地的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办理土地证的一般程序
      
    1、要知道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土地证过户需要的材料、费用
      办理者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发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是二手房的原房主已办理土地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原房主未办理土地证还需到房产交易中心的档案室调取原房主的房改价格审查表一份,按照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的1%收取土地出让金。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 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房屋权属纠纷的处理。
    参加单位房改购买公房的职工因调动工作、辞职或除名、辞退与售房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以该职工已不是本单位职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
    对于购房职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已取得住房的产权证明的,应当充分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即维护购房职工对其所购公房的全部占有权和使用权 。售房单位收回房屋的要求无任何法律依据。
    对于购房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已交纳了购房款,签署了购房协议但未拿到房产证 ,售房单位要求收回房屋、购房职工要求单位给予办理房产证而产生的纠纷。对于这种情况,该职工能否取得产权,应取决于双方买卖公房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如果该单位对所售公房的售房办法经过房改部门审批,购房职工签订购房协议时具备购房资格,双方签订的买卖公房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就应该 全面履行该合同,即使职工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售房单位也应为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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