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女方有护口本有结婚证,男方无护口本无结婚证,只有身份证,可以办协议离婚证吗?

离婚
2019-04-18 16:3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 姻 登 记 条 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我是大丰律师,需要帮助可与我联系。

  • 1、没领结婚证,不能按照离婚的程序主张相关权利,即法律不承认结婚的事实,也就没有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2、非婚生的子女,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如果男方不愿意承担父亲的义务,建议要求一次性支付。
    3、如果男方已经结婚且进行了隐瞒,导致女方与其同居且生有子女的,可以要求补偿费,但补偿多少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但同时也具有不确定性。如男方已出具欠条且女方承认为补偿费,则只能要求欠条所记载的数额。
    4、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可以依法取回。男方为女方购置的财产,则可按照赠与处理,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当事人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双方可以协议分手。  规定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双方需要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额度,可以形成书面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
    只要协议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内容不违法,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手协议,或无法达成孩子抚养权归属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