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老婆在外面跟别人生了个孩子还没满月又经我同意又跟我在一起后两个多月了但感情还是不合,我想起诉他们重婚罪离婚,这种法律怎么受理和辩解处理这案子

离婚
2019-04-17 08:5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A、无过错方配偶未离婚的情形下,就伪造身份信息再次与第三方结婚登记。B、无过错方配偶未离婚的情形下,与第三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居住,构成事实重婚。上述两种情形,均构成重婚罪,提醒一点的是,如果第三方明知无过错方配偶未离婚,仍与其共同骗取婚姻登记机关信任再次登记,或者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则第三方也构成重婚罪。如果当事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且第三方明知其同居或结婚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则第三方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当事人的配偶,明知第三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身份,则亦构成破坏军婚罪。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58条、259条
  • 公安机关对于重婚罪报案,应当与其他刑事案件一样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
    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关于重婚罪举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