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货车司机,我的驾驶证有过违章,没有记分,还用审验吗?

2019-04-17 03: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必需申领的证照,未取得驾驶证资格是不能贸然开车上路的。那么,没有驾驶资格的人违反法律规定开车,且造成交通事故的,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会予以赔偿吗?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 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 过期未注销 ” 不属于 “ 未取得驾驶资格 ”,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县级车管所能否参加驾驶证考试和审验  县级车管所可以办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以及全部类型驾驶证的补证、换证、审验等业务。对于具备了相应考试场地、设备、路线和考试员等条件的,也可以直接受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全部科目的考试,以及其他类型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
    由于受经济发展条件影响,各地县级车管所基础条件、警力配置等差异较大,具体的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会被追加记分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4、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避免交通违章  
    1、熟悉交通法规。  
    2、熟练掌握驾驶车辆,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围更大,不至于手忙脚乱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头。  
    3、尽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导航仪类的安全行车系统做测速提示。  
    4、经常看看地图,熟悉路线,减少出现绕弯的概率。  
    5、养成上网查看违章记录的习惯,以免年底车检不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