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厂里出的工伤,我想做工伤认定,厂里不同意,说要是做工伤认定就辞退我,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9-04-14 02:5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鉴定主要是鉴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否因工作原因收到损害以及受到损害的程度。鉴定后,会做出评级,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 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交通事故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目击证人出具的旁证材料(证人证言,附目击证人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
  •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医疗期见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下来确定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并且医疗期间可以主张合理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即不工作但是工资照发。鉴定下来有伤残的可以主张生活护理费等项目,如果单位能够给劳动者安排工作岗位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数额根据鉴定等级确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可以主张单位发放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上述金额超出单位协商的
    2.5倍工资,可以争取差额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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