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媳妇在工厂上班,把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截掉了,没有劳动合同,今年39岁,想问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3 20:55: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是公司仍然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键是你要保留好各项证据,例如证明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
    82、
    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需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等。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之后开庭审理,并且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在立案后60天内下达裁决书。对于裁决书不服的,收到裁决书15天之内可以起诉到法院。劳动仲裁委不收费,在职或离职一年内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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