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姐应别人介绍就办了婚礼仪式,办了酒席男方也给了彩礼,现在跟男方不和,原因是出在男方身上,结婚证也没领,因为彩礼给的少,我们把彩礼都花到办酒席上了,这样的花彩礼是我们给男方出吗?

2019-04-13 14:2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了,彩礼钱不用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 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下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如果当初支付彩礼已经作为嫁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再要求退回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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