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车撞伤导致软骨挫伤,对方全责,保险公司的回复是理赔一个月误工费,200元营养费(请问营养费的索赔标准怎么算?)除了这两项赔付外还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或者其他的费用?

保险赔偿
2019-04-13 14:01: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是否需要鉴定以及能够评上几级,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不能判断,建议联系律师帮你进行判断,以免错过最佳鉴定时机或在鉴定上浪费不必要的费用。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辽宁 沈阳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主张误工费,有收入证明吗?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您好,可以追究其医疗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伤残等级鉴定、财产损失鉴定费、财产损失费
  •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以造成残疾为条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不能机械地以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作为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硬性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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