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是一名病退的老师,每个月工资是2800元,有两个债权人对他起诉,一个欠债是16万元,一个是10万元,其中的一个先起诉,并做了财产保全,法院应该怎样分配

2019-04-13 01:5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到法院起诉的,具体起诉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因此如果债务人能够绿性债务的情况下最好积极履行,不要经过司法程序产生费用同时还会耽误双方的时间。

  • 1、注意保存、收集相关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甚至可以说,诉讼活动的核心就是证据的运用。证据运用的好,甚至可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所以,债权人平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即使最终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纠纷,债权人也应养成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好习惯。
    因为很多证据、材料如果不及时保存、固定,就有可能灭失。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一旦灭失,就很难再补正。没有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就会为以后的诉讼造成很大的困难,甚至会出现“有理变无理”的情况。
    2、选择对债权人有利的案由。
    虽然绝大多数欠款都是因为借贷产生的,但是,现实中也存在因为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欠款。这个时候,债权人就要充分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向律师说明,委托律师后,在律师的指导下,考虑是以基础法律关系来主张权利,还是以借贷来主张权利。
    3、选择对债权人有利的机构来处理。对于合同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即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约定具体法院的管辖。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旨在防止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因此,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依法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然而,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部分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民事诉讼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要切实加以解决。  严格条件审查。
    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
    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  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顺序选择使用保全措施,给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路,尽量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而造成负面作用。
      完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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