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社保可以补缴吗?补交2015年4月到2016年3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2 18: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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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社会保险的总称,其中包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种。不同的保险缴纳的时间是不同的,有的保险可能存在当月办理次月生效的情况。当然作为公司的员工,您是可以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的,具体的缴纳程序,您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
公司拖欠工资的,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支付,这样比
仲裁更为迅速。当然您也可以直接提起
劳动仲裁。只要单位拖延支付工资的,您就可以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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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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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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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