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继母是没有正式登记没结婚证的,有权利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2019-04-12 08:2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进行,与继母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来说是均分。
    即遗产除婚前个人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半是遗产,与继母进行分割。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 你可以带身份证去户籍所属的公安部户籍科申请要求开一份户籍证明,然后带上身份证跟这份户籍证明去你户籍所属的民政局开具一份无婚姻证明的东西。带着这份无婚姻证明还有你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回户籍科让其帮你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修改过来。
    然后再带户口本与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就可以了。虽然有点复杂,但是这样才能处理好你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