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医疗发票原件已报销新农合而又没有复印多一份出来,还能去社保报销申领产假工资么?

妇幼权益
2019-04-10 10:1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 社保需要交多少年才可以领养老金,  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至终老。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缴纳期限养老保险最低为15年,医疗保险最低为女20年/男25年。国家正在社会保险改革议案中,除了要实现全国社保实施统筹,有一个论点就是关于保险最低期限的,商议讨论可能要取消保险最低期限,按照“多缴多受益”的原则来享受福利待遇。  到约定期限后,消费者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为避免消费者因寿命过短而损失养老金,不少养老金产品都承诺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如本人未领完,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另一种没有领取年限保证或终身领取的养老保险,终止年龄为88岁或100岁,适合有家族长寿史的消费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深圳养老金如何领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正常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如果是非深户藉,要达到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在深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
    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支付工伤、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

    新农合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社会保险水平不同,报销标准略有差异,具体的保险办法,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